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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幼医院用劣药只罚千元?处罚不能只算经济账

来源:举世混浊网-工人日报
2026-04-28 09:27:06

妇幼医院用劣药只罚千元?处罚不能只算经济账

奥一新闻注意到,近日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一则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使用劣药案。该院因药品违法行为被罚款1231.22元。

从法律条文看,这笔罚款或许“有据可依”。结合“货值倍数”的处罚标准推测,涉事劣药的货值应当极低,计算结果本身可能并无偏差。但法律的生命力从来不止于机械适用条文,更在于传递鲜明的价值导向。妇幼医院的服务对象是孕产妇、婴幼儿等特殊群体,他们的身体机能更为脆弱,劣药的潜在危害远比普通场景更为严重,其违法成本自然不能仅以货值为唯一标尺。

对比日常监管中的同类案例,这份处罚的警示作用更显薄弱。对年接诊量庞大的妇幼医院来说,一千多元的罚款可能连“痛感”都无法形成,更谈不上倒逼其重构药品管理体系。

更深层的问题在于,处罚不能止步于“收钱”,而要追溯问题“根源”。作为拥有11个名医工作室的公立医院,为何会在药品管理上出现如此疏漏?是库房管理混乱导致药品变质过期,还是采购验收环节流于形式?通报中对这些关键信息的缺失,以及未明确是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态度,让处罚的治理效能大打折扣。

责任编辑:举世混浊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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